森林防火告知书
目前,已进入森林防火期,火险隐患迅速增多,林区擅自进行野外农事用火频繁,森林火险等级呈急剧上升趋势。为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,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,保护人民生命、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,结合我镇实际,特作如下告知
一 在禁火期间做到七不准。
不准放火烧荒 不准乱抛烟头、火种;不准上坟烧香、点蜡烛 不准烧田坎、草灰积肥 不准小孩在林内、山边玩火 ,不准痴呆人进入林区活动。
二 禁火期间禁止一切火源进入林区。
三 要对痴 呆 傻人员和精神病人实行重点监护。
四 要对在校学生、老人进行防火教育。
五 靠近林区的农户、居民要确保日常生活用火的绝对安全。
六 各旅游服务部门和接待单位,要对游客进行护林防火宣传,进入林区不准吸烟。
七 提倡文明祭祀、上坟祭祖严禁烧纸
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,必须迅速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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